青天大老爷们: 今天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向你们泣血控诉,希望得到正义的回应。 我叫王胜利,是襄汾县南贾镇阜宁村村民,2009年1月30日,我同本村第一居民组签订了庙底下40亩坡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5年。土地承包后,我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五万多元)对该地进行平整改良,埋设管道400多米,使原来的荒坡地变成了能灌溉的水浇地。正当我继续加大投入,争取获得好的收益时,2014年12月,村委班子进行了换届,王海明当上了村委会主任。王海明要对原来承包土地的六户解除合同,将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当时我们说承包合同还不到期,不料王海明竟然说:“我是村长,我说了算。”我们承包户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2015年9月,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上了小麦,但此时王海明却单方面撕毁合同,雇佣两台装载机、六七个人于10月17日凌晨三时许强行将我的12亩麦苗全部铲除,造成我五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早晨我发现后,立即向南贾派出所报案,南贾派出所人员传唤了王海明和装载机司机,但后来的答复却是让我去法院打官司。我不明白这么一个明了的案子,竟然变得如此复杂。为此,我一次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今时间已过了三个月,这件事情仍无人受理、无人担责、无人主持正义。 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民以食为天,对我们农民来说,麦苗就是我们的命!我不相信,***领导下的法制政府,竟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事情,难道正义永远都会迟到? 我恳请领导主持正义,严惩霸道法盲村官,还我公平正义,还我血汗麦苗! 我希望能得到大家跟媒体部门的持续关注! 王胜利 电话:13835393248 王婷(王胜利之女) 电话:18535702330 201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