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居委会)、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传唤!约谈!劝导!司法拘留! 为进一步巩固“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形成的执行战果,有效树立司法权威,督促特殊主体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1月2日,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集中传唤了20名涉村居“两委”、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现场执行到位金额359万余元,3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 在集中约谈过程中,汾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庆杰首先向20名被约谈对象释明了法院执行攻坚的坚定决心,此次约谈的目的就是要督促被执行的村居委、公职人员主动履行,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村居委负责人及公职人员,汾阳法院将充分利用拘传、拘留、搜查、公开曝光、悬赏公告、联动纪委监委、拒执移送等多种手段,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郝振玲宣读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释明对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集中约谈后,执行干警根据具体案情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单独约谈劝导,结合各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对于能够当场履行义务的,从宽处理,不再采取处罚措施;对于不能当场履行又无法达成执行和解的,一律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于经传唤未到庭的公职人员及村居委负责人,实行包案到人、责任到人,做到不放过一案一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并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通过约谈,当天共执行完毕11件,达成和解协议6件,对3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359万余元。 汾阳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重点对涉村居“两委”、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持续“亮剑”,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依法用尽罚款、拘留、限制消费、失信曝光、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手段,努力兑现“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压态势彰显司法威慑力,以执行战果回应群众司法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