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解晓峰 薛聪敏)王某,2009年8月24日在闻喜农商银行河底支行借款5.1万元,用于购置货车跑运输,后因种种因素影响致使生意亏损无力偿还。清收人员多次前往其家中进行清收,但其家中只有年迈的老父亲,王某外出打工,常年不归。 自集中清收周活动开展以来,清收人员共同商讨清收策略,制定清收措施。在与王某老父亲交谈时得知,王某虽常年在外,但会经常回来看望父亲。通过走访了解,王某近来的生活状况有所好转,有能力偿还贷款。清收人员多次前往王某家中,耐心向其父亲讲解失信的危害。最终,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王某。王某称自己也感受到压力,虽然经济紧张,但愿意筹资归还贷款。8月9日,王某冒雨来到河底支行,一次性归还本息63000元。 2014年,河津农商银行北城支行为贷户白某发放一笔贷款3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形成不良。在清收人员多次催收过程中,贷户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归还。第八期清收周活动开展以来,清收人员得知白某所在的村里要发放一批拆迁补偿款。得知消息后,北城支行立即联系相关人员,查看拨款名单,发现该户在列,随后马上组织清收人员联系白某,商谈还款事宜。支行负责人带领清收队伍给贷户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方面入手,层层深入的耐心讲解,最终使贷户心甘情愿地答应归还贷款。在补偿款存单发放日,贷户即归还了贷款本息共计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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