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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磅 ▎临汾暖气接口费“变种”卷土重来!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2019-8-28 16:49|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6148| 评论: 0|来自: 临汾智能教育云平台

摘要: 天气渐渐转凉,临汾部分乡镇和村庄却开始热火朝天地征收“暖气接口费”——接口费摇身一变成了管道维护费、二网建设费之类的名目,换汤不换药的戏码。早在2017年10月底,山西省发改委下达“提醒告诫函”,严禁供热企 ...

天气渐渐转凉,临汾部分乡镇和村庄却开始热火朝天地征收“暖气接口费”——接口费摇身一变成了管道维护费、二网建设费之类的名目,换汤不换药的戏码。


早在2017年10月底,山西省发改委下达“提醒告诫函”,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山西电视台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山西省发改委官方网文左下角标注来源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这里面包含两个信息:第一,相关企业涉嫌利用垄断地位,第二,相关企业违反了价格法。


“提醒告诫函”中明确指出,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论是暖气接口费、管道施工费、二网建设费,还是管道维护管理费,都是换汤不换药。


这就好像老婆、媳妇、夫人、爱人、太太…不管怎么称呼都是一回事。换个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众所周知,城市供热一般是由热力公司经营,而这种公司是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无论是从经济规律方面看还是企业的经营目的,企业追求盈利是天经地义的。


我们并不否认,城市供热管网建设投资巨大,那么,热力企业既然要盈利,要运营,就必须具备与之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常言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按照正常的逻辑,热力企业运营资金的来源,应当通过合法的融资渠道解决。如果热力企业没有能力筹集到运营资金,又怕承担经营风险,就应该卷起铺盖退出,让真正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去经营,而不是凭借其垄断地位让用户“垫付”缺口。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曾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通知》,明确取消了43项与住房建设相关的收费,其中“取暖集资”属于其中之一。为了规范这一政策的落实,2002年4月,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供热增容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称:一些地方在国家明令取消“暖气集资”的情况下,变换名目收取性质类似的供热增容费,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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