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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知,养老金又涨了!7月底前到手,这5类人却拿不到!

2020-7-13 11:1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5588| 评论: 0|来自: 山西老乡俱乐部

好消息
近日

山西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要求在7月底前

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通知》明确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

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510 元的补到3510元
二、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原渠道予以解决。
三、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各市要高度重视,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然而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领养老金
以下这五类人就拿不到

01
未参加过待遇资格认证的


此前关于集中资格的认证已经取消,但并不代表不用资格认证了。长期不进行这个认证,就不能享受此次养老金的发放。

02
已死亡却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有些家里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之后,家里人故意隐瞒,继续用老人的身份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不仅拿不到补发,一经发现还会被追讨之前发放的。

03
重复领取养老金的


就是那些一面领取社保待遇一面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
04
服刑期间的人不能领取


出狱之后如果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养老金会在第二个月开始发放。
05
没有进行银行实名制的


养老金发放人和银行账户的信息要保持一致,一旦发现身份信息错误,这个钱是不会补发的。

关于养老金
老乡们,都清楚了吗?
快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吧
也许他们正需要呢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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