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交警发布 关于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头盔! 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会议部署,决定从10月24日起,在全临汾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开展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工作集中整治工作。对电动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带成年人、电动车超员带人(含2名儿童)、电动车不上牌照、电动车逆行、电动车闯红灯、电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集中进行现场劝返、实名登记、宣传曝光、抄告单位和学校、依法处罚、留置电动车等工作措施。望通知本单位、本部门电动车全体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规载人,积极主动配合现场民警执法。避免因违规违法被处罚,被扣车,被抄告,避免因违规违法接受纠正和处理,导致上班迟到,上学迟到误课。全体以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特别注意,请模范遵守,不要心存侥幸。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望相互转告。祝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