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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省教育厅通知!事关中、小学招生…

2021-6-3 07:5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163| 评论: 0|来自: 山西省教育厅

5月26日,省教育厅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下发通知,明确中小学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义务教育严禁筛选生源
☀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对口直升方式。


☀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


☀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中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 完善指标到校政策。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


☀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小语种。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

☀ 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从严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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