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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8家组织被撤销!
2021-9-15 07:13
|
发布者:
良子
|
查看:
4339
|
评论: 0
|
来自: 山西省民政厅
经调查,下列20家社会团体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名称
1.山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2.山西省环境与经济发展促进会
3.山西重型矿山机械工业协会
4.山西省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5.山西省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协会
6.山西省中小企业党务工作者协会
7.山西省古典文学学会
8.山西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9.山西省高等教育学会
10.山西省博物馆学会
11.山西省提高人口素质研究会
12.山西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13.山西省微电影产业协会
14.山西省林业教育协会
15.山西省红枣协会
16.山西省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
17.山西省水利交流开发协会
18.山西省动物学会
19.山西省软科学研究会
20.山西省思维科学学会
以上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或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山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等20家社会团体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经调查,下列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1.山西明汇机电设计研究所
2.山西东方蜜蜂研究中心
3.山西卓尔煤液化技术研究所
4.山西群众文化艺术教育培训中心
5.山西九方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6.山西晋阳书画院
7.山西北方乡土文化研究所
8.山西八一书画院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或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山西明汇机电设计研究所等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山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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