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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临汾查处2起嫖娼案件;临汾连续发生2起猥亵他人案件,猥琐男已被抓!

2022-8-16 09:56|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3381| 评论: 0|来自: 乡宁公安隰县公安

一、查处2起嫖娼案


POLICE


始终坚持“严打严防、以打促防、露头就打”,出重拳、下狠手,严打涉黑恶、寻衅滋事、侵害弱势群体等严重暴力违法犯罪,严打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2年8月12日,乡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摩托车案,在稷山县化峪镇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李某成功抓获。






2022年8月12日晚,乡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技侦大队、西坡派出所民警经过两天一夜蹲守,在河津市城北村将网上贩毒逃犯岳某成功抓获。






2022年8月12日,乡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台头派出所查处嫖娼案件2起,依法行政拘留2人。

二、猥亵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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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小丽(化名)被一男子猥亵,请求出警处置。针对这一特定受害人和案件特殊性,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派出所成立专案机制,限期快速破案。

办案组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围绕案件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视频资料,成功将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抓获。经查,2022年8月某日中午,违法嫌疑人贾某某酒后在其经营的商铺店中休息,这时受害人小丽进入店铺选购商品,贾某某看见小丽后,心生邪念,图谋不轨,趁小丽不备之际,对小丽伸出“咸猪手”,从背后抓住小丽肩膀强行实施猥亵,小丽受惊吓后挣脱跑离现场。

违法嫌疑人贾某某对其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对被害人称使用化名。

 违法嫌疑人贾某某已被送至霍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隰县警方提醒

妇女儿童是天然的弱势群体,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隰县公安局一以贯之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在本人或他人生命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敢于制止,勇于揭发,不要迟疑、不要害怕、不要放过、不要自责,充分相信公安机关保障人民安定的决心和勇气。

来源:隰县公安


三、猥亵案件二

POLICE


2022年8月12日23时许,我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水利桥附近被人猥亵。接到报警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昌宁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抓获违法行为人梁某。经查,违法行为人梁某酒后在我县玉鑫源饭店附近看见受害人后,一路尾随至水利桥时,趁周围街道行人稀少,心生邪念,图谋不轨,便向受害人臀部伸出“咸猪手”。受害人察觉后立即大声呵斥,同时在水利桥等候的朋友闻讯赶来,将梁某拦住并报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梁某对其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梁某因涉嫌猥亵他人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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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乡宁县公安局始终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违法犯罪,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广大群众外出时提高防范意识,遭遇不法侵害时,要敢于制止、勇于揭发,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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